1.一種歧管,其包括:
歧管主體,該歧管主體包括:
至少一個導管,該至少一個導管包括第一透析液導管;
透析液回路泵頭,該透析液回路泵頭與所述第一透析液導管流體連通;
血液回路泵頭;
至少一個口,該至少一個口包括與所述第一透析液導管流體連通的第一口;
外管,該外管在所述第一口與所述歧管主體連接并且包括:
外部主段,
第一外部支段,該第一外部支段包括第一流動限制器,以及
第二外部支段,該第二外部支段包括第二流動限制器和至少一個細菌過濾器,
其中,所述第二流動限制器位于所述至少一個細菌過濾器和所述外部主段之間,所述
第二外部支段與所述外部主段連接,且與所述血液回路泵頭流體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歧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外部支段包括至少兩個細菌過濾
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歧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歧管還包括與所述第一外部支段流體
連通的透析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歧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流動限制器和所述第二流動限制
器中的至少一者包括靜態流動限制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歧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歧管被構造成接合透析機,所述第一
透析液導管被構造成與透析機的第一回路聯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歧管,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析機包括至少一個泵,所述歧管被
構造成使得所述透析液回路泵頭與所述至少一個泵接合,以允許第一流體移動在所述第一
回路中移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歧管,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泵包括蠕動泵。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歧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歧管包括被構造成與第二回路聯接的
第二導管。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歧管,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析機包括第二泵,所述歧管被構造
成使得所述血液回路泵頭與所述第二泵接合,所述第二泵能將第二流體移動到所述第二回
路中。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歧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管與所述第一透析液導管和所述
第二導管流體連通。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歧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外部支段包括位于所述至少一
個細菌過濾器和所述外部主段之間的閥。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歧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回路為透析液回路,所述第二回
路為體外血液回路。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歧管,其中,所述歧管主體進一步包括:
第一橫梁,該第一橫梁包括第一邊緣以及與所述第一邊緣本質上平行的第二邊緣和第
三邊緣;
主干,該主干與所述第一橫梁本質上垂直且鄰接;
第二橫梁,該第二橫梁包括第四邊緣以及與所述第一邊緣、所述第二邊緣和所述第三
邊緣本質上平行的第五邊緣和第六邊緣,所述第二橫梁與所述主干本質上垂直且鄰接并且
與所述第一橫梁本質上平行;
第二口,該第二口位于所述第四邊緣;
第三口,該第三口位于所述第二邊緣;
第四口,該第四口位于所述第五邊緣;
第二導管,該第二導管位于所述第一橫梁中且與所述第二口和所述第三口流體連通,
所述歧管進一步包括第二導管,該第二導管被構造成連接透析機的第二回路,所述透
析機包括第二泵,所述歧管被構造成使得所述血液回路泵頭與所述第二泵接合,所述第二
泵被構造成在所述第二回路中移動第二流體。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歧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歧管還包括與所述第一外部支段流
體連通的透析器。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歧管,所述第一流動限制器夾裝于所述第一外部支段的外
部。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歧管,所述第二流動限制器夾裝于所述第二外部支段的外
部。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歧管,所述第一流動限制器構成所述第一外部支段的一部
分。
1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歧管,所述第二流動限制器構成所述第二外部支段的一部
分。
19.一種套件,其包括透析器和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歧管。
20.一種透析機,其包括:
殼體;
接收器,該接收器安裝于所述殼體并且被構造成接收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
述的歧管;以及
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歧管,該歧管被配置成與所述接收器接合。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透析機,所述透析機包括第二泵和第二回路,所述歧管包括
連接所述第二回路的第二導管,所述血液回路泵頭與所述第二泵接合,使得所述第二泵被
構造成在所述第二回路中移動第二流體。
22.一種透析系統,其包括:
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透析機;以及
透析液供給裝置,該透析液供給裝置與所述歧管流體連通;
其中,所述透析系統被構造成執行血液透析濾過。
23.一種方法,包括:
將權利要求12所述的所述歧管接合于具有第一泵和第二泵的血液透析機,其中,透析
液回路泵頭與所述第一泵接合,所述血液回路泵頭與所述第二泵接合;
在所述血液透析機連接到人體之前,利用所述第二泵將生理鹽水輸入體外血液回路,
并對所述體外血液回路進行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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