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急救氧氣袋恒壓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板框,所述板框形成有一適于收容氧氣袋的鏤空區及位于所述鏤空區外圍的至少兩個
用以將所述氧氣袋固定于所述鏤空區的定位件;
第一擠壓機構和第二擠壓機構,所述第一擠壓機構及第二擠壓機構相對設置于所述板
框橫向的兩側且位于所述板框的上表面,用以沿橫向擠壓所述鏤空區內的所述氧氣袋且所
述第一擠壓機構的擠壓方向與第二擠壓機構的擠壓方向相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急救氧氣袋恒壓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聯動擠壓
機構和第二聯動擠壓機構,所述第一聯動擠壓機構及第二聯動擠壓機構相對設置于所述板
框橫向的兩側且位于所述板框的下表面;
所述第一聯動擠壓機構與所述第一擠壓機構聯動以沿橫向擠壓所述氧氣袋,且與所述
第一擠壓機構的擠壓方向相同;
所述第二聯動擠壓機構與所述第二擠壓機構聯動以沿橫向擠壓所述氧氣袋,且與所述
第二擠壓機構的擠壓方向相同。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急救氧氣袋恒壓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擠壓機構包
括:
第一滑塊和第二滑塊,所述第一滑塊和第二滑塊分別設置于所述板框縱向兩側,且位
于所述板框的上表面并沿所述橫向可滑動;
第一彈簧和第二彈簧,所述第一彈簧用以為所述第一滑塊提供橫向的彈力,所述第二
彈簧用以為所述第二滑塊提供橫向的彈力,且所述第二彈簧提供的彈力的方向與所述第一
彈簧提供的彈力的方向相同;
第一擠壓棍,所述第一擠壓棍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滑塊相連,所述第一擠壓棍的另一端
與所述第二滑塊相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急救氧氣袋恒壓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擠壓機構包
括:
第三滑塊和第四滑塊,所述第三滑塊和第四滑塊分別設置于所述板框縱向兩側,且位
于所述板框的上表面并沿所述橫向可滑動;
第三彈簧和第四彈簧,所述第三彈簧用以為所述第三滑塊提供橫向的彈力,所述第四
彈簧用以為所述第四滑塊提供橫向的彈力,且所述第三彈簧提供的彈力的方向與所述第四
彈簧提供的彈力的方向相同,與所述第一彈簧提供的彈力的方向相反;
第二擠壓棍,所述第二擠壓棍的一端與所述第三滑塊相連,所述第二擠壓棍的另一端
與所述第四滑塊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急救氧氣袋恒壓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聯動擠壓機
構包括:
第五滑塊和第六滑塊,所述第五滑塊和第六滑塊分別設置于所述板框縱向兩側,且位
于所述板框的下表面并沿所述橫向可滑動;
第五彈簧和第六彈簧,所述第五彈簧用以為所述第五滑塊提供橫向的彈力,所述第六
彈簧用以為所述第六滑塊提供橫向的彈力,且所述第五彈簧、所述第六彈簧提供的彈力的
方向與所述第一彈簧提供的彈力的方向相同;
第三擠壓棍,所述第三擠壓棍的一端與所述第五滑塊相連,所述第三擠壓棍的另一端
與所述第六滑塊相連。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急救氧氣袋恒壓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聯動擠壓機
構包括:
第七滑塊和第八滑塊,所述第七滑塊和第八滑塊分別設置于所述板框縱向兩側,且位
于所述板框的下表面并沿所述橫向可滑動;
第七彈簧和第八彈簧,所述第七彈簧用以為所述第七滑塊提供橫向的彈力,所述第八
彈簧用以為所述第八滑塊提供橫向的彈力,且所述第七彈簧、所述第八彈簧提供的彈力的
方向與所述第三彈簧提供的彈力的方向相同;
第四擠壓棍,所述第四擠壓棍的一端與所述第七滑塊相連,所述第四擠壓棍的另一端
與所述第八滑塊相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急救氧氣袋恒壓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板框縱向的一側
設有沿橫向延伸的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所述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橫向并排布置;所述板
框縱向的另一側設有沿橫向延伸的第三滑槽和第四滑槽,所述第三滑槽和第四滑槽橫向并
排布置;
所述第一滑槽內可滑動設置一第一連接塊,所述第一滑塊通過所述第一連接塊與所述
第五滑塊相連;
所述第二滑槽內可滑動設置一第二連接塊,所述第三滑塊通過所述第二連接塊與所述
第七滑塊相連;
所述第三滑槽內可滑動設置一第三連接塊,所述第二滑塊通過所述第三連接塊與所述
第六滑塊相連;
所述第四滑槽內可滑動設置一第四連接塊,所述第四滑塊通過所述第四連接塊與所述
第八滑塊相連。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急救氧氣袋恒壓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導向機
構,所述第一導向機構包括:
第一導向桿,所述板框縱向的一側設有兩相對的第一支撐塊,兩相對的所述第一支撐
塊位于所述板框的上表面,所述第一導向桿設置于兩相對的所述第一支撐塊之間;
所述第一滑塊和第三滑塊可滑動地套設于所述第一導向桿上,所述第一彈簧套設于所
述第一導向桿上,且位于兩所述第一支撐塊之一和所述第一滑塊之間;所述第三彈簧套設
于所述第一導向桿上,且位于兩所述第一支撐塊中的另一個和所述第三滑塊之間;
第二導向桿,所述板框縱向的另一側設有兩相對第二支撐塊,兩相對的所述第二支撐
塊位于所述板框的上表面,所述第二導向桿設置于兩相對的所述第二支撐塊之間;
所述第二滑塊和第四滑塊可滑動地套設于所述第二導向桿上,所述第二彈簧套設于所
述第二導向桿上,且位于兩所述第二支撐塊之一和所述第二滑塊之間;所述第四彈簧套設
于所述第二導向桿上,且位于兩所述第二支撐塊中的另一個和所述第四滑塊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急救氧氣袋恒壓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導向機
構,所述第二導向機構包括:
第三導向桿,所述板框縱向的一側設有兩相對的第三支撐塊,兩相對的所述第三支撐
塊位于所述板框的下表面,所述第三導向桿設置于兩相對的所述第三支撐塊之間;
所述第五滑塊和第七滑塊可滑動地套設于所述第三導向桿上,所述第五彈簧套設于所
述第三導向桿上,且位于兩所述第三支撐塊之一和所述第五滑塊之間;所述第七彈簧套設
于所述第三導向桿上,且位于兩所述第三支撐塊中的另一個和所述第七滑塊之間;
第四導向桿,所述板框縱向的另一側設有兩相對第四支撐塊,兩相對的所述第四支撐
塊位于所述板框的下表面,所述第四導向桿設置于兩相對的所述第四支撐塊之間;
所述第六滑塊和第八滑塊可滑動地套設于所述第四導向桿上,所述第六彈簧套設于所
述第四導向桿上,且位于兩所述第四支撐塊之一和所述第六滑塊之間;所述第八彈簧套設
于所述第四導向桿上,且位于兩所述第四支撐塊中的另一個和所述第八滑塊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急救氧氣袋恒壓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
位件為四個,四個所述定位件中的兩個可滑動地設置于所述板框縱向的一側,四個所述定
位件中的另外兩個可滑動地設置于所述板框縱向的另一側,且所述板框上設用以將所述定
位件鎖緊固定的鎖緊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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