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微導管可輸送植入物,包括:
由記憶材料構成的拉長的線;
所述線在使用時可在植入部位通過軸向導管的遠端平移;
所述線的第一部分在使用時卷繞以形成具有第一直徑的所述植入物的第一部分;
所述線從所述第一部分的中央部在一軸向卷繞中延伸,所述軸向卷繞以相同的直徑從
所述第一部分延伸一段距離;
在所述軸向卷繞的遠端,相對所述中央部,所述線包圍、覆蓋和重疊所述軸向卷繞軸向
地卷繞形成所述植入物的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的線圈嚴密地彼此相鄰因此而平行地軸向地
卷繞,卷繞的方向是朝向所述第一部分到所述軸向卷繞的中間部分,且在所述第一部分和
所述第二部分之間,第二部分的直徑為一個第二直徑;
所述植入物的所述第一部分可使用于患者的血液循環系統中的異常的第一側,而所述
第二部分可使用于所述異常的第二側,從而在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之間將所述異
常夾接在兩者之間,并阻擋所述異常的所述第一側和第二側之間的流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植入物,還包括:
所述第一部分由所述線從限定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一周邊的第一線圈到所述第一部分
的所述中央部以螺旋線圈形方式形成;
所述第一周邊限定所述植入物的所述第一直徑。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植入物,還包括:
所述第一部分具有第一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從所述第一周邊傾斜到所述中央部;和
所述第一表面用于接觸圍繞所述夾接在中間的所述異常的組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植入物還包括:
所述第一直徑為所述第二直徑的1.5至2.5倍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植入物還包括:
所述第一直徑為所述第二直徑的1.5至2.5倍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植入物還包括:
所述第一直徑為所述第二直徑的1.5至2.5倍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一直徑的長度是第二直徑長度的1.75倍。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一直徑的長度是第二直徑長度的1.75倍。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一直徑的長度是第二直徑長度的1.75倍。
10.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一直徑的長度是第二直徑長度的兩倍。
11.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一直徑的長度是第二直徑長度的兩倍。
12.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一直徑的長度是第二直徑長度的兩倍。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植入物,其中在所述第一部分顯示出它在第一部分區域比所
述異常的區域更小時,所述線可縮回所述軸向導管。
14.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可在具有流體壓力在其中的所述
異常的一側定位,并且所述第一直徑防止所述流體壓力迫使所述植入物通過所述異常。
15.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可在具有流體壓力在其中的所述
異常的一側定位,并且所述第一直徑防止所述流體壓力迫使所述植入物通過所述異常。
16.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可在具有流體壓力在其中的所
述異常的一側定位,并且所述第一直徑防止所述流體壓力迫使所述植入物通過所述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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