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車輛的廢氣凈化系統,包括:
發動機,所述發動機提供稀薄燃燒;
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吸收或吸附包含在從所述發動機排出
的廢氣中的氮氧化物,并且通過還原來凈化已吸收或已吸附的氮氧化物;
微粒過濾器,所述微粒過濾器設置于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的下游并且捕集包含在
從所述發動機排出的廢氣中的微粒物質;以及
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控制所述發動機的燃燒、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的脫硫,以
及所述微粒過濾器的再生,
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通過參考量msoot1使所述微粒過濾器再生,并且然后驅動所述發動
機以便重復且交替地進行稀薄燃燒和富集燃燒,從而對在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吸收或
吸附的硫成分脫硫和對所述微粒過濾器再生進行統一的控制,
其中,當雖然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的脫硫控制得以完成,但所述微粒過濾器的再
生沒有完成時,所述控制單元控制以使所述發動機僅通過稀薄燃燒來驅動,以便進行所述
微粒過濾器的再生,
其中,當再生時間已達到設定時間tPF時,所述控制單元確定再生得以完成,當脫硫時間
已達到設定時間tDeSOx,1或者在脫硫期間保持空氣燃料比為λ<1的富集的狀態的時間達到其
他的設定時間tDeSOx,2時,所述控制單元確定脫硫得以完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廢氣凈化系統,進一步包括壓力差檢測單元,所述
壓力差檢測單元安裝在所述微粒過濾器的前端部和后端部,并且對進入所述微粒過濾器和
從所述微粒過濾器排出的廢氣的壓力差進行檢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廢氣凈化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單元根據由行駛距
離所確定的里程和所述車輛的時間,或由根據所述壓力差檢測單元傳輸的壓力差所確定的
捕集的微粒物質的量來確定所述微粒過濾器的再生條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廢氣凈化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適配為通過應
用控制注入所述發動機的燃料的量、控制流入所述發動機的進入空氣的量或者控制在排氣
歧管的下游的燃料噴射中的至少一個來使廢氣的溫度增加預先確定的量的溫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廢氣凈化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適配為逐步地
增加廢氣的溫度以便保護所述微粒過濾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廢氣凈化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通過降至怠速
或降至超限來預先確定用于開始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的脫硫控制的所述微粒過濾器
捕集微粒物質的參考量msoot1,以使所述微粒過濾器不被損壞。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廢氣凈化系統,其中,當通過所述微粒過濾器的再
生而使捕集的微粒物質的量達到參考量msoot1時,所述控制單元使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
的溫度保持在預先確定的參考溫度的范圍,即,至少是最低溫度TDeSOx,min.,至多是最高溫度
TDeSOx,max.,并且所述控制單元控制所述發動機的驅動,以使稀薄燃燒和富集燃燒重復且交
替地進行,從而在富集燃燒期間脫硫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而在稀薄燃燒期間對通過
所述微粒過濾器沒有去除的微粒物質進行再生。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廢氣凈化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單元將所述最低溫
度TDeSOx,min.預先確定為從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開始脫硫的溫度,并且將所述最高溫度
TDeSOx,max.預先確定為能夠保證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的性能的溫度。
9.一種廢氣凈化系統的再生控制方法,所述系統應用于提供稀薄燃燒的發動機,并且
其中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和微粒過濾器安裝在排氣歧管處,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通過關于車輛的信息來確定是否滿足所述微粒過濾器的再生條件;
當滿足所述再生條件時,通過增加廢氣的溫度來再生所述微粒過濾器,直到微粒物質
已達到預先確定的參考量msoot1;
當所述微粒過濾器的再生已達到預先確定的參考量msoot1時,將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
器的溫度保持在預先確定的參考溫度的范圍內;
根據所述發動機被控制而驅動以使稀薄燃燒和富集燃燒重復且交替地進行,在富集燃
燒期間向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提供脫硫,并且在稀薄燃燒期間提供去除通過所述微粒
過濾器沒有去除的微粒物質的再生;以及
當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的脫硫和所述微粒過濾器的再生得以完成時,控制所述發
動機通過正常燃燒來驅動,
其中,當雖然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的脫硫得以完成,但所述微粒過濾器的再生沒
有完成時,控制所述發動機通過稀薄燃燒來驅動,
其中,當再生時間已達到設定時間tPF時,所述控制單元確定再生得以完成,當脫硫時間
已達到設定時間tDeSOx,1或者在脫硫期間保持空氣燃料比為λ<1的富集的狀態的時間達到其
他的設定時間tDeSOx,2時,所述控制單元確定脫硫得以完成。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廢氣凈化系統的再生控制方法,其中,根據由關于在所述微
粒過濾器的前端部和后端部之間的壓力差的信息所確定的捕集的微粒物質的量,或者根據
由行駛距離所確定的里程和所述車輛的時間,來確定所述微粒過濾器的再生條件。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廢氣凈化系統的再生控制方法,其中,通過應用控制注入所
述發動機的燃料的量、控制流入所述發動機的進入空氣的量或者控制在所述排氣歧管的下
游的燃料噴射中的至少一個,來實現用于所述微粒過濾器的再生的廢氣溫度的增加,并且
控制溫度逐步地增加以保護所述微粒過濾器。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廢氣凈化系統的再生控制方法,其中用于所述車輛的廢氣凈
化系統包括:
發動機,所述發動機提供所述稀薄燃燒;
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吸收或吸附包含在從所述發動機排出
的廢氣中的氮氧化物,并且通過還原來凈化已吸收或已吸附的氮氧化物;
微粒過濾器,所述微粒過濾器設置于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的下游并且捕集包含在
從所述發動機排出的廢氣中的所述微粒物質;以及
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控制所述發動機的燃燒、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的脫硫,以
及所述微粒過濾器的再生,
其中,所述控制單元使所述微粒過濾器再生至預先確定的參考量msoot1,然后驅動所述
發動機,以便重復且交替地進行稀薄燃燒和富集燃燒,從而對在所述稀燃氮氧化物捕集器
處脫硫已吸收或已吸附的硫成分和對再生所述微粒過濾器進行統一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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