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經皮投與裝置,其具有:
具備與皮膚抵接而停止的抵接面,且具有彈性的主體;
僅在所述抵接面上形成,且在內部填充并保持粉末或液狀的功能性物
質的凹部;
在所述凹部內突出形成且前端部對所述皮膚進行按壓的皮膚按壓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經皮投與裝置,其中,
具有主體保持機構,該主體保持機構用于將所述主體在所述抵接面與
所述皮膚抵接的狀態下進行保持,并將所述凹部內的功能性物質向所述皮
膚側按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經皮投與裝置,其中,
所述主體保持機構為具有對所述主體進行保持的主體保持部和與所
述皮膚粘接的皮膚粘接部的粘接帶。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經皮投與裝置,其中,
所述主體保持機構為在所述主體上形成且向所述皮膚吸附的吸附部。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經皮投與裝置,其中,
在所述皮膚按壓部中的與所述皮膚抵接的部位的周緣部形成有邊緣。
6.根據權利要求2~4中任一項所述的經皮投與裝置,其中,
具有保護片,該保護片覆蓋所述抵接面和所述凹部,且能夠在將所述
主體以所述抵接面與所述皮膚抵接的狀態保持時剝離。
7.一種經皮投與裝置的制造方法,所述經皮投與裝置是權利要求1~6
中任一項所述的經皮投與裝置,所述經皮投與裝置的制造方法包括:
對感光性樹脂進行曝光來形成具有凹部的微樁圖案的工序;
對該微樁圖案的翻轉形狀進行電鑄加工來制作微樁用鑄型的工序;
使用該微樁用鑄型來注射成形出經皮投與裝置的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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