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污水處理的碳材料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1)原料:制作用于污水處理的碳材料的主要原料包括無煙煤、椰殼和木屑;(2)預處理:將煙煤、椰殼和木屑混合,將混合物放入粉碎機中粉碎至粒度小于1cm,得到混合物a;將混合物a放入質量濃度為3-4%的硝酸溶液中浸漬8-10h,用水洗至中性,干燥后于溫度為300-350℃下進行炭化,炭化5-6h后取出,制得預處理材料b;(3)浸漬:將步驟(2)所述預處理材料b與浸漬劑混合,于超聲波震蕩條件下浸漬5-7h后,于80-105℃下干燥6-8h取出,得到物質c;其中,所述浸漬劑為8-12wt%的硫酸鎂溶液;(4)炭化:將步驟(3)干燥后的物質c放入炭化爐中,以3-5℃/min的升溫速率升溫至450-550℃,并保持炭化3-4h取出,冷卻至常溫,得到物質d;(5)改性:將步驟(4)所得物質d放入其總質量2-3倍的改性溶劑中浸漬8-10h后,過濾,將固體殘渣放于95-100℃條件下干燥8-10h后,取出將其破碎至粒度為0.25-0.3mm,再將破碎后的粉末于混合氣體環境下,以3-5℃/min的升溫速率升溫至700-750℃并保溫30-35min,取出冷卻后,即得到碳材料;其中,所述改性溶劑為質量濃度為25-30%的過氧化氫溶液;所述混合氣體為體積流量是150-200ml/min的氨氣、體積流量是4-6ml/min的二氧化碳與體積流量是300-350ml/min氮氣的組合。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用于污水處理的碳材料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1)中,所述無煙煤、椰殼和木屑的質量比為2-4:4-6: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用于污水處理的碳材料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1)中,所述無煙煤、椰殼和木屑的質量比為3:5: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用于污水處理的碳材料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3)中,所述超聲波為50-60KHZ。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用于污水處理的碳材料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5)中,所述改性溶劑為質量濃度為27%的過氧化氫溶液。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用于污水處理的碳材料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5)中,所述混合氣體為體積流量是160ml/min的氨氣、體積流量是5ml/min的二氧化碳與體積流量是320ml/min氮氣的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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