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克L-肉堿或它的藥學上可接受的鹽之一與1000-1500mL?5%葡萄糖溶液在制備靜脈施用的藥物中的聯合應用,所述藥物用于減少梗塞后心力衰竭發作次數。2.4克L-肉堿在制備用于與權利要求1的藥物組合使用的口服施用的藥物中的應用,所述藥物用于減少梗塞后心力衰竭發作次數。3.根據權利要求1的應用,其中在急性心肌梗塞癥狀發作6小時內,施用所述的L-肉堿和葡萄糖溶液。4.根據權利要求1的應用,其中在急性心肌梗塞癥狀發作4小時內,施用所述的L-肉堿和葡萄糖溶液。5.根據權利要求1的應用,其中所述的L-肉堿的藥學上可接受的鹽選自氯化物,溴化物,乳清酸鹽,天冬氨酸鹽,酸性天冬氨酸鹽,酸性檸檬酸鹽,檸檬酸鎂,磷酸鹽,酸性磷酸鹽,延胡索酸鹽和酸性延胡索酸鹽,延胡索酸鎂,乳酸鹽,馬來酸鹽和酸性馬來酸鹽,草酸鹽,酸性草酸鹽,巴莫酸鹽,酸性巴莫酸鹽,硫酸鹽,酸性硫酸鹽,葡萄糖磷酸,酒石酸鹽和酸性酒石酸鹽,甘油磷酸,粘酸鹽,酒石酸鎂,2-氨基乙磺酸鹽,2-氨基乙磺酸鎂,甲磺酸鹽,酒石酸膽堿,三氯醋酸鹽和三氟醋酸鹽。6.根據權利要求1的應用,其中所述的L-肉堿溶解在1000-1500mL?5%葡萄糖溶液中施用。7.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的應用,其中L-肉堿與葡萄糖溶液平行地施用,以單劑量或分劑量,溶解在合適的介質中。8.根據權利要求7的應用,其中所述的合適的介質為蒸餾水、鹽水溶液、或葡萄糖溶液。9.根據權利要求2的應用,其中經口施用的L-肉堿是片劑,膠囊,粉末,顆粒,糖漿劑,酏劑,懸浮液或溶液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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