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含有纖維狀堿式硫酸鎂的顆粒,其按質量比計以80∶20~20∶80
范圍的量含有烯烴聚合物和纖維狀堿式硫酸鎂,并進一步以相對于100質量份
烯烴聚合物為0.3~8質量份范圍的量,且相對于100質量份纖維狀堿式硫酸鎂
為0.2~4質量份范圍的量含有丙烯聚合物的成核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其進一步以相對于100質量份纖維狀堿式硫
酸鎂為0.1~10質量份范圍的量含有脂肪族單羧酸或脂肪族單羧酸金屬鹽。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其中烯烴聚合物是選自由丙烯聚合物、乙烯
聚合物和乙烯-丙烯共聚物所構成群組中的聚合物。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其中纖維狀堿式硫酸鎂的平均纖維粗度為
0.1~1.0μm的范圍,平均長徑比為5~50的范圍。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其中成核劑是選自由芳香族磷酸酯、芳香族
羧酸、脂肪族二羧酸、松香酸以及它們的金屬鹽所構成群組中的化合物。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其中成核劑是選自由2,2’-亞甲基-雙(4,6-二
叔丁基苯基)磷酸酯、苯甲酸、鄰苯二甲酸、六氫鄰苯二甲酸以及它們的金屬鹽
所構成群組中的化合物。
7.一種丙烯樹脂組合物成型體的制造方法,其中相對于100質量份權利要
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顆粒,以100~1000質量份范圍的量混合丙烯聚合物,
并熔融混煉,然后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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