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構樹葉總酚酸提取物,按照下述(1)或(2)中的方法制備:
(1)用乙醇水溶液對構樹葉進行提取至少一次得提取液;濃縮所述提取液得濃
縮液;所述濃縮液經正丁醇萃取后得萃取液即為所述構樹葉總酚酸提取物;
(2)用乙醇水溶液對構樹葉進行提取至少一次得提取液;濃縮所述提取液得濃
縮液;所述濃縮液用大孔吸附樹脂分離,洗脫劑依次為水、體積百分含量為30%-70%
乙醇水溶液和體積百分含量為95%乙醇水溶液;收集體積百分含量為30%-70%乙醇水
溶液的洗脫液即為所述構樹葉總酚酸提取物;所述大孔吸附樹脂為HPD100、HPD300
和HPD700大孔吸附樹脂中任一種;
(1)和(2)中所述乙醇水溶液中乙醇的體積百分含量均為40%-90%;(1)和(2)
中所述提取為回流提取;(1)和(2)中所述提取為2次;(1)和(2)中所述提取的
時間為0.5小時-2小時;
(1)和(2)中所述濃縮液與所述提取液的體積份數比為1:(10-30);所述構樹
葉為粉末狀,其粒度為2目-60目;
(1)和(2)中還包括用石油醚對所述濃縮液進行脫脂的步驟;所述石油醚與所
述濃縮液的體積份數比為1:(1-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提取物,其特征在于:(1)中所述正丁醇與所述濃縮
液的體積份數比為1:(1-3);所述正丁醇萃取為3次。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提取物,其特征在于:(1)中還包括將所述萃取液進
行濃縮和干燥的步驟;(2)中還包括將所述洗脫液進行濃縮和干燥的步驟。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所述的提取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取物包括式(Ⅰ)、
式(Ⅱ)、式(Ⅲ)、式(Ⅳ)、式(Ⅴ)、式(Ⅵ)和式(Ⅶ)所示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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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R為Glc(2-1)Rha;R’為Glc(2-1)Glc;Glc代表β-D-葡萄糖;Rha代表a-L-
鼠李糖;Api代表β-D-芹糖。
5.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提取物在制備抗癌藥物中的應用。
6.一種抗癌藥物,其活性成分為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提取物。
7.一種抗癌藥物,其包括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提取物和醫藥上可接受的載體
或賦形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