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續遞送有益成分的可注射儲庫凝膠組合物,包含:
凝膠媒介物,包含5重量%至90重量%的生物侵蝕性、生物相容性
聚合物和水不可混性溶劑,其中所述聚合物為乳酸與乙醇酸的共聚物
(PLGA),并且其中所述溶劑選自下組:芳族醇、苯甲酸的低級烷基酯
和苯甲酸的低級芳烷基酯,所述溶劑的水可混性在25℃下小于或等于
7重量%,其中所述聚合物與所述溶劑的比例在5∶95與90∶10之間;
溶解或分散在該凝膠媒介物中的0.1重量%至50重量%的有益成
分,該有益成分為布比卡因或人生長激素;和
調控釋放速率的0.01重量%至50重量%的賦形劑,該賦形劑為半
胱氨酸或甲硫氨酸,其中該賦形劑通過抵消聚合物降解的效應使該有
益成分穩定化;
其中在給藥后二十四小時至十二個月之間發生持續遞送。
2.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包含0.05重量%至40重量%的賦形劑。
3.權利要求2的組合物,包含0.1重量%至30重量%的賦形劑。
4.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賦形劑與該有益成分之間的比
例在0.1∶99.9與99∶1之間。
5.權利要求4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比例在1∶99與60∶40之間。
6.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不含水可混性在25℃
下大于7重量%的溶劑。
7.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溶劑為芐醇。
8.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溶劑為苯甲酸芐基酯。
9.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溶劑為苯甲酸乙酯。
10.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溶劑為選自下組的組成溶劑:
三醋精、二醋精、三丁精、檸檬酸三乙酯、檸檬酸三丁酯、乙酰檸檬
酸三乙酯、乙酰檸檬酸三丁酯、三乙基甘油酯、磷酸三乙酯、鄰苯二
甲酸二乙酯、酒石酸二乙酯、礦物油、聚丁烯、硅酮液、甘油、乙二
醇、聚乙二醇、辛醇、乳酸乙酯、丙二醇、碳酸丙烯酯、碳酸乙烯酯、
丁內酯、氧化乙烯、氧化丙烯、N-甲基-2-吡咯烷酮、2-吡咯烷酮、甘
油縮甲醛、乙酸甲酯、乙酸乙酯、甲乙酮、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亞
砜、四氫呋喃、己內酰胺、癸基甲基亞砜、油酸、1-十二烷基氮雜環
庚烷-2-酮和它們的組合。
11.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聚合物的重均分子量在3,000
至120,000之間,該共聚物的乳酸與乙醇酸的單體比例在50∶50至
100∶0之間。
12.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聚合物為聚(D,L-丙交酯-共-
乙交酯)。
13.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聚合物為聚(L-丙交酯-共-
乙交酯)。
14.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包含25重量%至80重量%的聚合物。
15.權利要求14的組合物,包含35重量%至75重量%的聚合物。
16.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0.5重量%至40
重量%的有益成分。
17.權利要求16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1重量%至30
重量%的有益成分。
18.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聚合物與該溶劑的比例在
20∶80與80∶20之間。
19.權利要求18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聚合物與該溶劑的比例在
30∶70與75∶25之間。
20.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進一步包含至少一種下列成分:乳化
劑、成孔劑、麻醉劑用溶解度調控劑和滲透劑。
21.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有益成分包含平均粒徑小于
250μm的粒子。
22.權利要求2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平均粒徑在5μm與250μm
之間。
23.權利要求22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平均粒徑在20μm與125μm
之間。
24.權利要求23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平均粒徑在38μm與63μm
之間。
25.制備歷經二十四小時至十二個月向受治療者持續遞送有益成
分的可注射儲庫凝膠組合物的方法,包括:
混合5重量%至90重量%的生物侵蝕性、生物相容性聚合物與水不
可混性溶劑,其中所述聚合物為乳酸與乙醇酸的共聚物(PLGA),并且
其中所述溶劑選自下組:芳族醇、苯甲酸的低級烷基酯和苯甲酸的低
級芳烷基酯,所述溶劑的水可混性在25℃下小于或等于7重量%,其
中所述聚合物與所述溶劑的比例在5∶95與90∶10之間,生成凝膠媒介
物;
向該凝膠媒介物中溶解或分散0.1重量%至50重量%的有益成分,
該有益成分為布比卡因或人生長激素;和
向該凝膠媒介物中混合調控釋放速率的0.01重量%至50重量%的
賦形劑,所述賦形劑為半胱氨酸或甲硫氨酸;
其中該賦形劑的存在抵消聚合物降解的效應。
26.權利要求25的方法,進一步包含在向凝膠媒介物中混合賦形
劑和有益成分之前預混合賦形劑與有益成分。
27.權利要求25的方法,進一步包含向凝膠媒介物單獨加載賦形
劑和有益成分。
28.權利要求25的方法,其中所述賦形劑是溶解或分散在該凝膠
媒介物中的。
29.權利要求25的方法,進一步包含加載比例在0.1∶99.9與99∶1
之間的賦形劑與有益成分。
30.權利要求25的方法,其中所述比例在1∶99與60∶40之間。
31.權利要求25的方法,其中所述組合物不含水可混性在25℃
下大于7重量%的溶劑。
32.權利要求25的方法,其中所述聚合物的重均分子量在3,000
至120,000之間,該共聚物的乳酸與乙醇酸的單體比例在100∶0至
15∶85之間。
33.權利要求25的方法,其中所述聚合物為聚(D,L-丙交酯-共-
乙交酯)。
34.權利要求25的方法,其中所述聚合物為聚(L-丙交酯-共-乙
交酯)。
35.持續遞送有益成分達給藥后二十四小時至十二個月的給藥試
劑盒,該試劑盒包含:
凝膠媒介物,包含5重量%至90重量%的生物侵蝕性、生物相容性
聚合物和水不可混性溶劑,其中所述聚合物為乳酸與乙醇酸的共聚物
(PLGA),并且其中所述溶劑選自下組:芳族醇、苯甲酸的低級烷基酯
和苯甲酸的低級芳烷基酯,所述溶劑的水可混性在25℃下小于或等于
7重量%,其中所述聚合物與所述溶劑的比例在5∶95與90∶10之間;
溶解或分散在該凝膠媒介物中的0.1重量%至50重量%的有益成
分,該有益成分為布比卡因或人生長激素;
調控釋放速率和使該有益成分穩定化的0.01重量%至50重量%的
賦形劑,所述賦形劑為半胱氨酸或甲硫氨酸;和
可選的一種或多種下列成分:乳化劑;成孔劑;可選與該有益成
分締合的麻醉劑用溶解度調控劑;和滲透劑;
其中至少可選與該溶解度調控劑締合的麻醉劑保持與溶劑分離,
直至麻醉劑對受治療者給藥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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