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腔護理產品,其包含以兩種獨立的組合物的形式的兩個相:(i)第一組合物是非水相,所述非水相包含相對于所述第一組合物的重量不大于5重量%的水,和所述非水相包含硅酸鈣鈣源;和(ii)第二組合物是水相,所述水相包含相對于所述第二組合物的重量至少30重量%的水,所述水相包含磷酸鹽源,所述磷酸鹽源是磷酸三鈉、磷酸二氫鈉或它們的混合物,和所述產品還包含重均粒徑d50小于200nm的未涂布的二氧化鈦顆粒,并且其中所述磷酸鹽源和所述二氧化鈦存在于不同的相中。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護理產品,其中,所述兩種獨立的組合物被單獨包裝。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口腔護理產品,所述二氧化鈦的重均粒徑d50小于90nm。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口腔護理產品,其中,所述二氧化鈦的重均粒徑d50小于50nm。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口腔護理產品,其中,所述二氧化鈦的重均粒徑d50小于30nm。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口腔護理產品,其中,所述二氧化鈦的重均粒徑d50大于5nm。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口腔護理產品,其中,所述未涂布的二氧化鈦的含量是所述產品總量的0.25-15重量%。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口腔護理產品,其含有占所述產品總量低于0.05重量%的過氧化物。9.增白牙齒的方法,其包括將在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中所述的產品施加至牙齒的步驟。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利用產品增白牙齒的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驟:i)在使用前即刻將兩種組合物/相混合;ii)將所述混合物施加至牙齒。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增白牙齒的方法,其包括在將產品施用至牙齒后用UV光照射牙齒的步驟。12.用于亮白牙齒的試劑盒,其包含:i)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產品;和ii)UV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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