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使得第二顯示裝置應用啟動并對搜索項目進行搜索的方
法,包括:
i.在第二顯示裝置上接收搜索項目;
ii.在接收到所述搜索項目時,實例化第二顯示裝置應用,所述
第二顯示裝置應用配置成通過將至少一個內容回放設備的認證憑證從
所述第二顯示裝置呈交給內容提供商服務來控制內容項目在所述內容
回放設備上的回放,并使得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應用對所述搜索項目進
行搜索;以及
iii.在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應用內顯示所述搜索的結果,所述搜索
的結果涉及與能夠從一個或多個內容提供商服務獲得的服務或內容項
目有關的搜索項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接收搜索項目包括接收搜索
字段中的搜索項。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搜索字段被設置在第二
顯示裝置上的瀏覽器中。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搜索項目是從由來自內
容項目的元數據、關鍵詞、搜索項、類別、圖像文件或音頻文件組成
的組中選出的。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使得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應用
對所述搜索項目進行搜索包括將對應于所述搜索項目的標識符連同與
對應于所述搜索項目的動作相關聯的標識符一起發送給服務器。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對應于所述搜索項目的動作
是尋找內容提供商服務內的與所述搜索項目有關的服務或內容項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服務或內容項目通過元
數據與所述搜索項目相關連。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搜索項目包括來自內容
項目的元數據,并且其中,接收搜索項目包括接收來自
![]()
光盤
或來自流傳輸視頻節目的元數據。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為用戶顯示創建與要被直接
啟動的搜索相關聯的快捷方式的提示,并且在用戶輸入后,創建所述
快捷方式。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應用是
本地遙控器應用。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是平板
電腦、智能電話機、膝上型計算機、臺式計算機、因特網設備或具有
因特網訪問能力的計算設備。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顯示所述搜索的結果包括
僅顯示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或內容回放設備所加入的服務。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顯示所述搜索的結果包括
顯示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或相關聯的內容回放設備所沒有加入的內容提
供商服務,并且還包括顯示所述內容回放設備或所述第二顯示裝置能
夠借以變得加入所述服務的畫面或鏈接。
14.一種使得第二顯示裝置應用啟動并且對搜索項目進行搜索的
方法,包括:
i.接收搜索項目,其中已經在第二顯示裝置上輸入了所述搜索項
目;
ii.在收到所述搜索項目時,將所述搜索項目添加到啟動腳本;
iii.發送用于將能夠在所述第二顯示裝置上操作的第二顯示裝置
應用配置為在啟動時實例化搜索結果頁面的信號,所述第二顯示裝置
應用配置成通過將至少一個內容回放設備的認證憑證呈交給內容提供
商服務來控制內容項目在所述內容回放設備上的回放;
iv.將啟動URL/URI重定向至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應用;以及
v.將搜索結果返回到所述第二顯示裝置以供顯示,所述搜索結果
涉及與能夠從一個或多個內容提供商服務獲得的搜索項目有關的服務
或內容項目。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接收搜索項目包括接收在
瀏覽器中輸入的搜索項。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所述服務內執行對與所
述搜索項目類似的服務或內容項目的搜索。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類似性在元數據中。
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如果找到的服務并未被和
所述第二顯示裝置相關聯的內容回放設備或用戶賬戶加入,則使得顯
示鏈接或頁面,在所述鏈接或頁面中和所述第二顯示裝置相關聯的內
容回放設備或用戶賬戶能夠變得加入所述服務。
19.一種使得第二顯示裝置應用啟動并對搜索項目進行搜索的系
統,包括:
i.用于在第二顯示裝置上接收搜索項目的裝置;
ii.用于在接收到所述搜索項目時,實例化第二顯示裝置應用的
裝置,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應用配置成通過將至少一個內容回放設備的
認證憑證從所述第二顯示裝置呈交給內容提供商服務來控制內容項目
在所述內容回放設備上的回放,并使得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應用對所述
搜索項目進行搜索;以及
iii.用于在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應用內顯示所述搜索的結果的裝
置,所述搜索的結果涉及與能夠從一個或多個內容提供商服務獲得的
服務或內容項目有關的搜索項目。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系統,其中,用于接收搜索項目的裝置
包括用于接收搜索字段中的搜索項的裝置。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搜索字段被設置在第
二顯示裝置上的瀏覽器中。
22.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搜索項目是從由來自
內容項目的元數據、關鍵詞、搜索項、類別、圖像文件或音頻文件組
成的組中選出的。
23.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系統,其中,用于使得所述第二顯示裝
置應用對所述搜索項目進行搜索的裝置包括用于將對應于所述搜索項
目的標識符連同與對應于所述搜索項目的動作相關聯的標識符一起發
送給服務器的裝置。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系統,其中,對應于所述搜索項目的動
作是尋找內容提供商服務內的與所述搜索項目有關的服務或內容項
目。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服務或內容項目通過
元數據與所述搜索項目相關連。
26.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搜索項目包括來自內
容項目的元數據,并且其中,用于接收搜索項目的裝置包括用于接收
來自
![]()
光盤或來自流傳輸視頻節目的元數據的裝置。
27.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系統,還包括用于為用戶顯示創建與要
被直接啟動的搜索相關聯的快捷方式的提示,并且在用戶輸入后,創
建所述快捷方式的裝置。
28.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應用是
本地遙控器應用。
29.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是平板
電腦、智能電話機、膝上型計算機、臺式計算機、因特網設備或具有
因特網訪問能力的計算設備。
3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系統,其中,用于顯示所述搜索的結果
的裝置包括用于僅顯示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或內容回放設備所加入的服
務的裝置。
31.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系統,其中,用于顯示所述搜索的結果
的裝置包括用于顯示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或相關聯的內容回放設備所沒
有加入的內容提供商服務的裝置,并且還包括用于顯示所述內容回放
設備或所述第二顯示裝置能夠借以變得加入所述服務的畫面或鏈接的
裝置。
32.一種使得第二顯示裝置應用啟動并且對搜索項目進行搜索的
系統,包括:
i.用于接收搜索項目的裝置,其中已經在第二顯示裝置上輸入了
所述搜索項目;
ii.用于在收到所述搜索項目時,將所述搜索項目添加到啟動腳
本的裝置;
iii.用于發送用于將能夠在所述第二顯示裝置上操作的第二顯示
裝置應用配置為在啟動時實例化搜索結果頁面的信號的裝置,所述第
二顯示裝置應用配置成通過將至少一個內容回放設備的認證憑證呈交
給內容提供商服務來控制內容項目在所述內容回放設備上的回放;
iv.用于將啟動URL/URI重定向至所述第二顯示裝置應用的裝
置;以及
v.用于將搜索結果返回到所述第二顯示裝置以供顯示的裝置,所
述搜索結果涉及與能夠從一個或多個內容提供商服務獲得的搜索項目
有關的服務或內容項目。
33.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系統,其中,用于接收搜索項目的裝置
包括用于接收在瀏覽器中輸入的搜索項的裝置。
34.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系統,還包括用于在所述服務內執行對
與所述搜索項目類似的服務或內容項目的搜索的裝置。
35.如權利要求34所述的系統,其中,類似性在元數據中。
36.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系統,其中,如果找到的服務并未被和
所述第二顯示裝置相關聯的內容回放設備或用戶賬戶加入,則使得顯
示鏈接或頁面,在所述鏈接或頁面中和所述第二顯示裝置相關聯的內
容回放設備或用戶賬戶能夠變得加入所述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