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響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1指向性形成單元,其使用多個無指向性話筒的各自的輸出信號,輸
出在說話者方向上形成了指向性的主軸的第1指向性信號;
第2指向性形成單元,其使用所述多個無指向性話筒的各自的輸出信號,
輸出在說話者方向上形成了指向性的死角的第2指向性信號;
第1電平計算單元,其計算由所述第1指向性形成單元輸出的第1指向
性信號的電平;
第2電平計算單元,其計算由所述第2指向性形成單元輸出的第2指向
性信號的電平;
說話者遠近判定單元,其基于由所述第1電平計算單元及第2電平計算
單元算出的所述第1指向性信號的電平及所述第2指向性信號的電平,判定
與所述說話者的遠近;
增益導出單元,其根據所述說話者遠近判定單元的結果,導出對所述第
1指向性信號提供的增益;以及
電平控制單元,其使用由所述增益導出單元導出的增益,控制所述第1
指向性信號的電平。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音響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聲音區間檢測單元,其檢測所述第1指向性信號的聲音區間,
所述說話者遠近判定單元基于由所述聲音區間檢測單元檢測出的聲音區
間中的聲音信號,判定所述說話者的遠近。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音響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自身說話聲音判定單元,其基于由所述聲音區間檢測單元檢測出的聲音
區間中的所述第1指向性信號的電平,判定是否為自身說話聲音;以及
遠近判定閾值設定單元,其估計由所述自身說話聲音判定單元判定出的
自身說話聲音中包含的混響聲,基于該估計出的混響聲,設定所述說話者遠
近判定單元在判定與所述說話者的遠近時所使用的判定閾值,
所述說話者遠近判定單元使用由所述遠近判定閾值設定單元所設定的所
述判定閾值,判定與所述說話者的遠近。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音響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談話對方判定單元,其基于所述說話者遠近判定單元的結果和所述自身
說話聲音判定單元的結果,判定由所述說話者遠近判定單元判定的所述說話
者聲音是否由談話對方發聲,
所述增益導出單元根據所述談話對方判定單元的結果,導出對所述第1
指向性信號提供的增益。
5.音響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使用多個無指向性話筒的各自的輸出信號,輸出在說話者方向上形成了
指向性的主軸的第1指向性信號的步驟;
使用所述多個無指向性話筒的各自的輸出信號,輸出在說話者方向上形
成了指向性的死角的第2指向性信號的步驟;
計算所述輸出的第1指向性信號的電平的步驟;
計算所述輸出的第2指向性信號的電平的步驟;
基于所述計算的所述第1指向性信號的電平及所述第2指向性信號的電
平,判定與所述說話者的遠近的步驟;
根據所述判定出的與所述說話者的遠近,導出對所述第1指向性信號提
供的增益的步驟;以及
使用所述導出的增益,控制所述第1指向性信號的電平的步驟。
6.助聽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權利要求4的任何一項所述的
音響處理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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