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奶源脂肪物質來源和植物脂肪物質來源在制造供給乳兒或幼童的幼兒食
品中的用途,所述的奶源脂肪物質來源用于獲得至少30%以液體形式、固體形
式或待復原的粉末形式的所述食品的脂質部份,所述植物脂肪物質來源用作獲
得所述脂質部份的其余部分;
所述幼兒食品用來在乳兒和幼童中增加內源DHA的制造和其在在腦膜中
的積累,
其中,所述的幼兒食品的蛋白質級分包括至少一種奶源蛋白質來源,所述
的奶源蛋白質來源包含(i)來自奶可溶相但非來自乳清酸或干酪的奶衍生物,或
(ii)α-乳白蛋白的濃縮物。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蛋白質級分從使用36至68%來自奶
可溶相的選擇性去礦質化的所述奶衍生物和32至64%奶總蛋白質來獲得。
3.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蛋白質級分從使用17至32%來自奶
可溶相的選擇性去礦質化的所述奶衍生物、17至32%α-乳白蛋白的濃縮物和
35至65%的奶總蛋白質來獲得。
4.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它還包括使用存在于奶的脂肪小球膜的濃縮物
中的奶磷脂以得到所述的脂質部份。
5.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的幼兒食品包含:對100g復原奶
而言至少2mg的膽固醇。
6.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的幼兒食品包含:對100g復原奶
而言至少4mg的膽固醇。
7.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的幼兒食品包含:對100g復原奶
而言至少104mg的肉豆蔻酸。
8.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的幼兒食品包含:對100g復原奶而
言,200mg的肉豆蔻酸。
9.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的幼兒食品包含:對100g復原奶
而言10至250mg的奶磷脂。
10.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的幼兒食品包含:對100g復原奶
而言100至200mg的奶磷脂。
11.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奶源脂肪物質來源被用于獲得所述脂
質部份的30至85%:
12.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包括使用0至70%來自油菜的脂肪物質和
0至20%來自向日葵的脂肪物質作為植物脂肪物質來源。
13.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奶源脂肪物質來源包括:稀奶油、奶
油、奶脂肪物質標準化的奶、無水奶脂肪物質和/或來自使無水奶脂肪物質分級
得到的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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