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新編程分化的細胞為多能干細胞的方法,包括:a.使用重新編程培養基培養分化的細胞;b.使用一種或多種合成的RNA分子轉染所述分化的細胞,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合成的RNA分子包括至少一種編碼一種或多種重新編程因子的RNA分子,并且其中所述轉染導致所述分化的細胞表達所述一種或多種重新編程因子;和c.在連續5天期間重復步驟(b)至少2次,其中一次或多次后面的轉染中所轉染的一種或多種合成的RNA分子的量大于一次或多次前面的轉染中所轉染的量,以使所述細胞被重新編程為多能干細胞,其中在不使用供給者細胞的情況下進行步驟a至c。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重新編程培養基基本上不含免疫抑制劑。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分化的細胞是成纖維細胞。4.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所述成纖維細胞源自活組織檢查樣品。5.權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活組織檢查樣品是全厚度皮穿孔活組織檢查樣品。6.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細胞培養物具有小于20,000個細胞/cm2的起始細胞密度。7.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細胞培養物具有2,000個細胞/cm2至20,000個細胞/cm2的起始細胞密度。8.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還包括在轉染后沖洗所述分化的細胞的步驟。9.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重新編程培養基包括細胞粘附分子。10.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所述細胞粘附分子選自纖連蛋白和玻連蛋白中的一種或多種。11.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所述細胞粘附分子是重組的。1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合成的RNA分子包括至少一種編碼下組中的至少一個成員的RNA分子:Oct4蛋白、Sox2蛋白、Klf4蛋白和c-Myc蛋白。1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合成的RNA分子包括下組中的至少一個成員:假尿苷殘基和5-甲基胞苷殘基。14.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前面的轉染中轉染的一種或多種合成的RNA分子的量是約20ng/cm2至250ng/cm2。1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后面的轉染中轉染的一種或多種合成的RNA分子的量是約100ng/cm2至600ng/cm2。16.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至少5次轉染并且對于所轉染的一種或多種合成的RNA分子的量:第一次轉染是約25ng/cm2,第二次轉染是約50ng/cm2,第三次轉染是約100ng/cm2,第四次轉染是約200ng/cm2,并且第五次轉染是約400ng/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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